<单一职责原则>我们把职责定义为系统变化的原因。所以在定义类,接口,方法的时候,如果有多余一个的动机去改变这个类,接口,方法,那么说明定义的类,接口,方法多余一个职责。单一职责原则宗旨是每个接口、类的功能,只能用来做专门的事,做到功能单一。
<开放封闭原则>一个模块、类、方法在扩展性方面应该是开放的而在更改性方面应该是封闭的。 开放封闭原则体现在若要在已有系统基础上进行需求拓展时,通过添加新类或者新代码来实现,对已有代码做到最少修改,甚至是零修改。这就要求开发人员对程序中频繁变化的地方进行抽象,即对变化的修改关闭。对于变化的不确定性,可通过继承的使用,抽象类的运用来随时扩展。
<里氏替换原则>保证子类可以替换它的父类。对于一组具有类似属性,方法,变量的类。我们可以提取公共属性,方法,变量做为一个基类(抽象类或者类),使这一组类继承基类,重写虚方法。现在这些继承的类和基类的关系符合替换原则。
<依赖倒置原则>面向接口编程,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。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提供依赖关系。写代码时用到具体类时,不与具体类交互,而与具体类的上层接口交互。
<接口分离原则>模块间要通过抽象接口隔离开,而不是通过具体的类强耦合起来。
<迪米特原则>又叫最少知识原则; 对象与对象之间应该使用尽可能少的方法来关联,避免千丝万缕的关系; 低耦合; 类知道其他类应尽量少; 类可以访问其他类的方法或者属性也应尽量少。
总之,六大设计原则是代码设计的基本原则。设计原则规范了开发人员如何去设计和实现代码,来提高程序的规范性、可读性、扩展性和维护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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